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
关于收听防空警报鸣放的通知
各校园:
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:于2008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进行防空警报鸣放。现就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收听防空警报鸣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防空警报鸣放的顺序
1.鸣放时间:2008年9月18日上午10:00至10:15。
发放预先警报:9月18日上午10:00--10:03(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)。
发放空袭警报:10:06--10:09(鸣6秒,停6秒,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)。
发放解除警报:10:12--10:15(连续鸣放3分钟)。
二、防空警报鸣放范围
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防空警报鸣放扩大到全市范围,并在以后每年的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鸣放。
三、几点要求
1.认真做好防空警报鸣放宣传教育工作。我市在“9·18事变”纪念日当天举行防空警报鸣放,各学校要结合此项活动,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板报、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,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。各学校要利用防空警报鸣放前这段时间对师生进行广泛宣传,保证人人知晓,避免警报鸣放时发生恐慌。
2.调整、安排收听时间。此次警报鸣放时间为上午10:00--10:15,各学校要在此时段停止上课和其他活动,保证警报鸣放的准时收听。
3.做好收听时学生安全工作。各学校要做好警报鸣放收听的组织工作,收听时所有学生必须坐在教室内自己的座位上,班主任要在教室做好组织工作。学校要安排专人在教学楼楼道、楼梯等处承担巡查任务,配合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。避免学生因好奇、惊慌等而出现混乱,引发安全事故。
检查中发现17号车行横通道照明不亮;守卫大队宿舍部分门锁坏等问题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安委会提出了整改意见,要求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专职安全员,切实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措施,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,确保安全。-->